【划片招生】独家发布,毕节市七星关区2017年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实施方案出炉!
| 招商动态 |2017-07-14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按照“办好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日益增长的要求”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制定教育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新建、迁建、棚户区改造扩建等方式增加城区中小学学位,用三至五年时间,化解城区大班额。经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引言
为规范七星关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招生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城区教育资源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划片原则
(一)整合市、区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三)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兼顾原则。
二、划片方案
(一)主城区学校划片方案
将七星关区主城区划分为市西、市东、德溪和碧阳四个学区,由学校按照划片招生范围和要求予以报名注册就读,具体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1.市西学区
毕节一小:市西街道翠西社区、安家井社区、松山社区(毕节市财贸学校老校址范围);
毕节二小百花山校区(原毕节一小老校址):市西街道百花社区、北门社区、松山社区(毕节市财贸学校老校址范围除外);
毕节三小:市西街道天河社区、金钟社区、和平社区;
毕节四小:洪山街道桂花社区、金桂社区、拥军社区;
毕节七小:市西街道翠屏社区;
毕节十二小:洪山街道洪山社区、环南社区(以贵毕路为界靠北区域)。
2.市东学区
毕节五小:市东街道清毕社区;
毕节六小:市东街道水西田社区、龙山社区;
毕节八小:市东街道双井社区;
毕节十小:市东街道文峰社区;
七星关区第一实验学校:麻园街道麻园社区、双城社区、杜鹃社区(以开行路和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区审计局宿舍、依山雅苑一侧区域);
毕节九小:麻园街道双树社区、杜鹃社区(以开行路为界靠区公务员小区、兴隆家园一侧区域);
毕节市第二实验学校:麻园街道望城社区(滨河景城范围)、杨家塘社区(原棉纺厂范围);
毕节二十小:麻园街道杜鹃社区(以开行路和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博泰仕府领地一侧区域)、望城社区(滨河景城范围除外)、杨家塘社区(原棉纺厂范围除外),碧阳街道流仓社区(碧阳大道1号,马鞍山安置小区范围)。
3.碧阳学区
毕节市实验学校:碧阳街道滨湖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市政府一侧区域)、同心社区、南山社区(和诚家园范围);
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碧阳街道滨湖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观邸一侧区域)、南山社区(和诚家园除外)、大兰社区,洪山街道兰苑社区;
毕节二十二小:碧阳街道流仓社区(碧阳大道1号,马鞍山安置小区除外);
长宁小学:三板桥街道六合社区,洪山街道环南社区(以贵毕路为界靠南区域)。
4.德溪学区
七星关区第四实验学校:德溪街道后河社区、碧阳街道流仓社区(碧阳大道1号,马鞍山安置小区除外);
七星关区第五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德溪街道烂泥社区、碧玉社区、德沟社区、甲秀社区。
(二)城郊学校划片方案
观音桥、大新桥、三板桥三个街道及洪山街道环南社区由各办事处组织适龄儿童在本辖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1.观音桥街道
毕节十六小:五里坪社区(前进组、树林组、献山组除外);
毕节十七小:塘坊社区、桥头边社区;
观音桥希望小学:五里坪社区(前进组、树林组、献山组);
迎宾小学:迎宾社区、长征社区、红堰社区;
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迎宾社区、长征社区、红堰社区。
2.大新桥街道
毕节十五小:大桥社区;
天生桥小学:天生桥社区(石街头组、台子组、瓦厂组、塘坎组);
殷官屯小学:殷官屯社区;
小河小学:小河社区;
魏家屯小学:魏家屯社区;
大坡小学:大坡社区;
徐花屯小学:天生桥社区(大水井组、坪田组、主家树组)。
3.三板桥街道
毕节十三小:茶亭社区;
毕节十四小:官大社区;
灵峰小学:灵峰社区;
新建小学:大坡坪社区。
(三)乡镇学校划片方案(含碧海街道)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行组织入学。
三、入学条件
(一)主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入学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七周岁的适龄儿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取得主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1.具备所属学区常住户籍(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需落户三年以上);
2.适龄少年父母或父母其中一方在主城区购房并已取得房产证明(已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提供购房和已交房的有效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适龄儿童父母务工单位或父母个人缴纳“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需提供由区人社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二是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务工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或就业合同、营业执照。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原则上返乡农民工子女应返原户籍所在地就读,若其将户籍迁入主城区或其父母(父母其中一方)在主城区购房并已取得房产证明(已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提供购房和已交房有效证明)的,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特殊群体入学
1.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入学按照《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毕节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中的“义务教育优待政策”规定予以解决;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原毕节地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的“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规定予以解决;
3.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原毕节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的“投资服务优惠”规定予以解决;
4.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可在其创业地相对就近入学;
5.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按照《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予以解决;
6.孤儿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解决;
7.小学教职工子女可随父母在其任教的学校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各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城区所有学校原则上班额控制在56人/班以内;
(二)各学校在2017年8月26日开展报名注册工作,符合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各学校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按所在片区到相应学校预报名;
(三)新生入学资格由区人社局、区房产局、学校所属辖区派出所、区纪工委、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查。
(四)划片工作分为两个步骤,先划符合户籍条件和住房条件的学生;外来务工子女由区划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缺学位的小学就读。
五、招生要求
(一)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招生范围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学校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由电脑随机分班;
(三)相关人员在划片招生中弄虚作假和违规收取费用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各学校在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向社会公布招生联系
